近一段时间来,北京、广州、成都、天津、上海、厦门等住建部门纷纷发文,规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聘用外部工程监理。
各地是这样要求的:广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要求强制外部监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 北京: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对可不聘用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管理能力时,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成都: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单位实施自管模式的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天津:总投资额不满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不满5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可以不实行监理。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上海: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
什么样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北京是这样要求的: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 无国有投资成分且不使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2018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该项原内容为“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这条是《办法》中唯一涉及“监理”的内容,被删除了。 各地出台的这些文件,是落实住建部的要求,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地方陆续出台类似的规定。 园林项目的监理公司原本就竞争激烈,取费不高,随着各地出台一些项目不再需要聘用的外部监理的规定,相关的监理公司还要经过一次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