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四方面资质调整。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个细分行业,园林工程企业的各类资质面临着洗牌改革后,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原则:审批下放,合并取消
本次改革,将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据统计,改革前,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资质共264项,缩减后数量为92,整体减少了65%。 在保持现行审批模式不变的基础上,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铁路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加快推动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
内容:四类资质均大幅缩减
工程勘察资质从13类缩减为4类,减少70%,保留综合资质。 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勘探测试专业资质不分等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见表1)
工程设计资质从184类缩减为50类,减少72%,保留综合资质。 与园林行业相关的内容包括:轻纺行业、农林行业、商物粮行业合并为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乙级资质。整合原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市政行业中的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将专项资质调整为通用专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简单说就是,将原来独立的资质合并起来,同时把丙级资质并入相应的乙级资质。(见表2)
通过改革,施工资质中的特级资质退出历史舞台。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建筑机电类、公路工程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铁路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见表3)
工程监理保留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压减为甲、乙两级。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见表4)
其他:过渡时期和配套措施
为减轻企业换证负担,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适当的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在淡化企业资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更多通过市场机制约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将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多个资质合并的,将兼顾合并前的各项资质标准,在修订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时,充分考虑资质类别压减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