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拟招聘县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象山县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3名,性质为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根据不同岗位确定,详见附件1。
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城2号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0室会议室,联系电话:65722589。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为主(如所报岗位人数较多的则先采取笔试,以到低分顺序取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人数参加面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分值的50%之和)。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32833。
原标题:象山县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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