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厅制定《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起,对购买水果分级机和温室大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财政补贴。
据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江西试点产品为水果分级机、温室大棚。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原则上依据试点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进行测算。根据技术参数的差异,水果分级机补贴额为4.5万元/台和16.8万元/台不等,温室大棚补贴额在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不等。
此次补贴试点时间从2018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其中,试点时间前实施完成的产品不享受补贴。试点期间内,江西共安排用于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水果分级机试点范围覆盖全省;温室大棚试点范围为江西设施蔬菜发展力度较大的22个县(市、区)。补贴对象为该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一补贴对象在同一年度内,塑料膜连栋温室、外遮阳塑料膜连栋温室起补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至多为5万平方米(含),原则上须集中连片建设;玻璃温室、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大棚起补面积为500平方米(含);水果分级机个人申请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不超过5台。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