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胡璐、董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与会人员表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法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剖析了…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胡璐、董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与会人员表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法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将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国农牧业向更加安全、更有质量、更高效益转变。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些与会人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用强有力的手段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张春贤副委员长说,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明显提高违法成本。
刘修文委员说,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是生产经营者。因此,进一步夯实执法的基础、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关键,根本在于深入开展好普法教育,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切实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道德意识、法治意识。
对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是与会人员关注重点之一。张春贤副委员长说,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投入品的问题仍需要重视。应当加快淘汰高毒农药,严格控制其使用。
姒健敏委员认为,要实现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关键是要做到标准严谨。对人体影响比较大的农药要禁止生产、禁止使用,这必须制定全国性实施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同时,对于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要正确看待,鼓励科学使用。
谢广祥委员说,通过检查发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过度渲染造成了社会恐慌心理。各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信息,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认知度。
来源:农视网